教育学院协同省人大和省妇联开展《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前评估调研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青海省家庭教育法治化进程和促进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6月18日至7月10日,教育学院副院长张春海和教师李瑞华、成丽宁、桂还官尚等协同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省妇联相关人员,赴省内5个市州的8个县(市、区)开展《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前评估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黄南州同仁市、尖扎县,海东市乐都区、循化县,西宁市城西区、大通县,玉树州玉树市,海西州格尔木市的部分幼儿园、中小学、村/社区、开发区管委会、社会机构及特殊家庭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观摩、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不同主体开展家庭教育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摸底。
为全面深入的了解政府部门和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情况,调研组与各州、市、县的妇联、教育、民政、法院、检察院、卫健、人社、团委、文体、关工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机构、行业律师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青海省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实施,介绍了业务部门的主要做法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并为推进《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提出建议。
教育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调研,调度了教育政策与法规、民族教育和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师资力量,并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全面落实学院开放发展思维,拓宽教育学科服务社会事业发展的服务半径。结合调研过程中基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不足和服务人员专业素养不高等现实情况,学院积极响应青海省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诉求,计划在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全科)两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的课程体系中有序纳入家庭教育相关课程,为青海省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