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9305X-20/2023-00019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信息名称: | 睢宁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文号: | |||
睢宁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2 |
睢农渔罚﹝2023﹞号 |
张洪山无证捕捞水产品(红虫)一案 |
张洪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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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山 |
当事人在2023年3月9日于睢宁县邱集镇老龙河老桥西侧使用红虫船捕捞红虫,被我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没收红虫杂货10公斤。 |
主动履行,法定期限 |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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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睢农渔罚﹝2023﹞3号 |
刘尧建使用电力捕鱼一案 |
刘尧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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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尧建 |
当事人在2023年3月12日15时于睢宁县姚集镇刘店村与杜胡村北边大河里用电瓶捕鱼,被群众举报,姚集派出所出警后在现场查获,后移交至我大队处理。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罚款人民币500元整,渔业资源修复费人民币90元,没收逆变器1个。 |
主动履行,法定期限 |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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