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分365_365体育-天下足球网官网推荐

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索引号: 01409305X-20/2023-00019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3-22
信息名称: 睢宁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文号:

睢宁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2

睢农渔罚﹝2023﹞号

张洪山无证捕捞水产品(红虫)一案

张洪山

 

张洪山

当事人在202339日于睢宁县邱集镇老龙河老桥西侧使用红虫船捕捞红虫,被我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没收红虫杂货10公斤。

主动履行,法定期限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3.17

 

3

睢农渔罚﹝20233

刘尧建使用电力捕鱼一案

刘尧建

 

刘尧建

当事人在202331215时于睢宁县姚集镇刘店村与杜胡村北边大河里用电瓶捕鱼,被群众举报,姚集派出所出警后在现场查获,后移交至我大队处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罚款人民币500元整,渔业资源修复费人民币90元,没收逆变器1个。

主动履行,法定期限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3.22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